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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再生资源产业园104#厂房设计邀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

重庆再生资源产业园104#厂房二期工程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位置与范围:重庆再生资源产业园104#厂房二期工程位于重庆市大足区邮亭工业园区驿新大道55号。新建重庆再生资源产业104#厂房位于重庆再生资源产业园报废汽车零部件再制造项目103#厂房西南面。

(二)规划建筑面积:103#厂房长163.2m、宽118.2m、高13.5m,共计19290.24(以现场测量为准)。新建104#厂房以103#厂房为建设基准,选取方案一同长度、半宽度(即长160m左右、60 m左右)或方案二同宽度、半长度(即长120 m左右、宽80m左右)方案设计,建筑面积约10000㎡。

(三)建筑结构形式:单层钢框架结构抗震等级为四级

(四)设计风格:103厂房外观设计为标准,使用功能设计符合相关产业标准,采光良好、通风透气。

(五)预留行车设计:

1. 方案一,厂房长约160m、宽约60m、高13.5m。厂房以短边设跨,共设3跨,跨间距约20m、柱间距约9m。厂房三跨均预留16tQC型电磁双桥式行车,行车宽约20m,走道长约160m

2.方案二,厂房长约120m、宽80m、高13.5m。厂房以长边设跨,共设6跨,跨间距约20m、柱间距约9m。厂房六跨均预留16tQC型电磁双桥式行车,行车宽约20m,走道长约80m

(六)厂房功能区设计:设计要求充分利用空间位置、合理划分功能区域、明晰功能区域作用。

(七)厂房地面设计:厂房内需设计收集废液的明沟,明沟需符合防渗、防漏、防腐蚀、通道顺畅的特点。厂房地面材料需符合耐磨、防渗、防漏、防腐蚀的特点,满足GB50037的防油渗地面要求。

(八)堆放场地及道路设计:在二期规划范围内104#厂房及附属道路外自行选取区域设计为报废机动车堆放场地,场地内应设计事故收集池。设计要求堆放区道路平整、堆放区域集中、区域堆放容量合适、通行便利、占地不妨碍道路通畅,堆放场地及道路采用混凝土设计,堆放场地及道路面积约10000㎡。

(九)其他:设计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消防、环保、强弱电、暖通、节能、道路、景观及工艺配合等全套设计。

三、设计单位服务要求

(一)设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造价估算、后期服务等。

(二)设计深度:各阶段设计成果必须满足国家相关规定,以及本项目建设主管部门审查的要求。

(三)工程服务

1.工程进行过程中的设计修改和变更。

2.工程施工、工程验收和竣工资料办理的配合。

3.项目实施各过程中现场设计服务。

4.各阶段设计成果以报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审批通过的为最终设计成果。

(四)其他要求

1.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控制施工投资概算不超过2000万,设计费用为包干价,不因设计及效果图修改次数增加任何费用,保证设计可实施性,并需负责办理相关职能部门报批手续至通过等。

2.项目不得外包。

3.投标人需进行实地勘察。

四、报名时间、方式及需提供材料

(一)报名时间

2021年7月13日至723日。

(二)报名方式

设计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材料递交至重庆市渝北区宝环路65号重庆市再生资源(集团)有限公司5楼会议室进行报名。

(三)报名材料

1.参选函(后附格式);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后附格式);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后附格式);

4.拟投入本项目的设计人员清单(后附格式);

5.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设计人简历表(后附格式),及相应资质证书;

6.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7.相关的企业资质及复印件;

8.企业业绩情况介绍及证明文件;

9.报价函;

10.报价文件;

11.概念方案(设计材料、设计理念、意向图、施工预算等)

12.效果图。

五、比选方式

1.设计单位在报名有效期内提交报名材料,确认报名资格。

2.报名时间截止后,业主方召开资质审查会议,现场核实设计单位资质信息。

3.业主方组织比选会,比选工作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综合比选的方式进行。

六、项目评判规则

(一)评分办法。本次比选采取综合评标的方式,制定专项商务标、技术标的评分细则。

(二)资质条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综合甲级设计资质及建筑、景观、交通、市政设计相关资质。

(三)比选方式:综合评标。

(四)比选要求:

1.参选人按资料递交细则递交资料,按目录顺序进行排版。所有资料用投标文件袋封装后,在封口处加盖公章。

2.参选人保证所得到的资料内容不被泄漏用于除此次征集活动之外的其他任何活动,一经发现将追究参选人的法律责任。

3.参选人须对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邀请人不予受理,可取消参选人比选资格。

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视作参选人自愿放弃比选。

5.在征集活动过程中,邀请方有权无条件终止任何一方参选人的比选资格。比选资格的终止并不免除参选人所承担的保密义务。

6.参选人应对比选的最终结果表示理解,不会就此提出任何异议。

(五)中标

中标单位接到业主单位发出的中标通知后,中标单位按照业主单位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其中图纸需经业主单位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设计。

联系单位:重庆市再生资源集团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鸥      电话:13108936765

联系人:赵博      电话:13272788820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宝环路65号重庆市再生资源(集团)有限公司5

 

                              20217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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