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商贸流通主管部门、机关事务管理局、供销合作社、团委,市各直属团(工)委、各重点联系单位团委,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动我市节能减排及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积极探索建立青少年服务的有效载体,引导社会各界参与慈善公益事业及生态文明建设,在全社会形成慈善友爱、保护环境、和谐共处的良好氛围,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渝办发〔2009〕274号)文件精神,共青团重庆市委、重庆市商业委员会、重庆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决定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捐废品,献爱心”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弘扬慈善公益意识和现代慈善文化,建立健全政府引导、民间运作、社会参与、各方协同的慈善事业发展新机制,拓宽服务青少年领域、增添服务手段、健全工作网络、深入推进我市青少年事业发展,切实服务我市青少年成长成才。不断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增强市民节能意识,大力推进我市开展节能减排活动、发展循环经济工作,为贯彻“314”总体部署、建设“五个重庆”而不懈努力。
二、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共青团重庆市委、重庆市商业委员会、重庆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
(二)承办单位
重庆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重庆市再生资源(集团)有限公司
三、活动主题
捐废品,献爱心
四、活动内容
捐助活动在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大型国有企业、高等院校中开展,并组织动员社会各界自愿参加捐赠活动。捐赠的废旧物资种类包括金属废品(各种有色金属废料、废钢等)、纸张废品(非涉密办公废纸、废旧书刊报纸、废旧塑料、涉密材料粉碎纸末等)、办公废品(涉及发改委废旧电器处置中心建设有关政策请咨询市发改委)、建筑废料(室内装饰材料、电器废旧品等)。重庆市再生资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再生资源公司)定期到各单位上门回收废旧物资,或者市民可将废旧物资捐赠到指定回收点。
五、捐款的使用和管理
捐助活动所募集的废旧物资由市再生资源公司按市场价格折算后,全部捐赠重庆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市青基会)管理使用,用于我市青少年公益事业发展。市青基会每半年向社会公布实施的公益项目及使用分配方案,通过新闻媒体及本单位网站公布捐赠资金接收及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六、活动组织及接收方式
(一)共青团重庆市委、重庆市商业委员会、重庆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负责全市捐献活动的总体规划、统筹协调、指导督促、考核检查和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市再生资源公司负责全市捐献废旧物资的接收和捐赠款的募集,市青基会负责捐赠款的使用和管理。
(二)各区县(自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组织发动本行政区域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参加废旧物资捐献活动,市再生资源公司各区县(自治县)分公司负责上门接收捐献。
(三)共青团各区县(自治县)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内8个以上单位(除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外)长期性参加捐献活动,市再生资源公司各区县(自治县)分公司负责上门接收捐献。
(四)重庆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组织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开展捐献活动,市再生资源公司负责上门接收捐献。
(五)共青团重庆市委、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负责组织发动市级大型国有企业、高等院校的捐献活动,市再生资源公司负责上门接收捐献。
(六)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负责在全市设立
并公布捐献接收站(点),相关单位或个人可将募集的废旧物资就近交所在地捐献接收站(点)接收。各回收站(点)应符合“七统一、一规范”要求,并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
(七)市再生资源公司及各接收捐献站(点)回收废旧物资时,应当场向各捐赠单位或个人开具专用发票、发放希望存折。
七、活动安排
(一)宣传动员
各单位应带头主动参与捐赠活动,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要充分利用单位网站、内部文件、会议等形式宣传传达活动的目的与意义;要紧紧抓住全市广泛开展节能减排工作的契机,及早策划行之有效的宣传活动,积极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此次捐赠活动。2009年10月23日前,各单位填写重庆市“捐废品,献爱心”活动组织单位联系人员回执表(附件1),分别传真至市级业务主管单位备案,由共青团重庆市委收集汇总。
(二)组织捐赠
2009年10月30日前,各区县(自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团委组织长期参加捐献活动的单位,填写重庆市“捐废品,献爱心”活动捐赠单位回执表(附件2),分别传真至市级业务主管单位备案,由共青团重庆市委收集汇总。
(三)资助实施
市再生资源公司从2009年11月2日起,按照各单位报送的回执表定时定点上门接收各单位废纸捐赠,并向各捐赠单位开具专用收据,发放“希望存折”,各单位凭“希望存折”卡号及密码登录市青基会网站(
www.cqhope.org)查询爱心捐赠记录。
共青团各区县(自治县)委员会每月10日前与市再生资源公司各区县分公司核实本地区上一个月的捐赠情况,并填写重庆市“捐废品,献爱心”活动月进度表(附件3)报送共青团重庆市委。
市再生资源公司每月10日前汇总上一个月全市捐赠的废旧物资数量,填写重庆市“捐废品,献爱心”活动全市月进度表(附件4)报送共青团重庆市委、重庆市商业委员会、重庆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
(四)总结深化
共青团重庆市委、重庆市商业委员会、重庆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将在指定媒体公布各单位捐赠的废旧物资数量,适时组织表彰大会,展示活动成果、总结推广活动经验,对在此项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并组织媒体进行宣传。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各单位要把此次活动作为服务青少年成长成才和落实重庆市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的具体行动,切实加强领导、组织实施、务求实效,落实专人推进活动开展,按照活动统一安排及时上报材料、组织相关活动。
(二)精心组织,力求实效
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创造性、有针对地开展活动,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通过活动策划、宣传发动和媒体报道等多形式、多途径的宣传,形成人人关注、人人参与的氛围,确保取得良好效果,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青少年特别是困难青少年的关爱和帮助。
(三)典型示范,扎实推进
在推动节能减排、培育社会公益意识中,各级党政机关既是决策者,同时也是推动者、参与者、实践者,要带头积极参与“捐废品,献爱心”活动。要及时总结情况、交流信息、推广经验,要注意发现和培养典型,选择一批有代表性的单位和个人树立榜样,以点带面推动活动开展。
(四)明确任务,强化责任
各相关单位之间要密切协作、互相配合,以大局为重,根据各个阶段的工作步骤,在组织单位的统一协调下,发挥各自优势,形成既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又互相配合、互相支持的良好工作局面,共同推进专项活动取得实效。
共青团重庆市委权益部联系人:严学敏、池小涟,联系电话:63632212,传真电话:63879476,邮箱地址:
cqqjh@163.com;
重庆市商业委员会特种商品管理处联系人:袁家驿,联系电话:63851640,传真电话:63853040,邮箱地址:
cqswtsc@163.com;
重庆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资产管理处联系人:方立,联系电话:63897702,传真电话:63897702,邮箱地址:
chongqingjnb@163.com;
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业务发展处联系人:甄弘,联系电话:63915718,传真电话:63915569,邮箱地址:
angel7586279@yahoo.com.cn;
重庆市再生资源(集团)有限公司爱心捐助部联系人:包佳,联系电话:63915569,传真电话:63915569,邮箱地址:
angel7586279@yahoo.com.cn。
附件:
1.重庆市“捐废品,献爱心”活动组织单位联系人员回执表
2.重庆市“捐废品,献爱心”活动捐赠单位回执表
3.重庆市“捐废品,献爱心”活动各区县(自治县)月进度表
4.重庆市“捐废品,献爱心”活动全市月进度表
5.各单位工作流程图
6.重庆市再生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各区县分公司联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