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报废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标识LOGO征集启事 2011年重庆市报废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成功,为加快企业自属品牌建设,创立符合自身实际产品的企业标识,我公司决定面向全国开展“重庆市报废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标识LOGO”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全国范围内公开征集
二、征集时间
2011年8月19日至2011年9月18日
三、设计理念
能表现出公司主营业务范围(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的特点,体现公司“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的循环经济属性,突出“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主题,体现公司团结奋进、共谋发展的价值导向,展示公司职工不畏艰苦、顽强拼搏的良好精神风貌,能够激发起公司职工的使命感和归属感,富有强烈的行业特色和鲜明的时代气息,易于被接受和传播。
四、具体要求
1.标识可为英文字母或者中英文结合的图案表示,但须有寓意,能够较好的诠释产品标识。
2.标新立异、创意新颖、主题突出、结构严谨、图案简洁、色彩鲜明、端庄大方、易于识别、寓意深刻、具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力。
3. 标识中如有文字,应为:中文“重庆市报废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英文“Chongqing Scrgp Automobile (Group) Co.,Ltd”
5.图形结构便于推广应用、印刷和实物制作。
6.提交的设计方案应是位于A4型纸中心的版本,黑白稿和彩色稿各一份,电脑制作或手工绘制均可。
7. 提交的设计方案除图案外,还应配写500字以内的文字说明,用以阐述作品的设计思路、理念和含义。
五、稿件提交
1.请应征者将投稿作品寄至重庆市报废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华福巷51号;邮编:400011;联系人:马文碧;电话:18696794899,(023)63802233;电子邮件:mwbi@163.com。
2.应征者须完整保留原始草稿或原始文件,以便作品入围后调用,来稿一律不退。
3.来稿请注明作者姓名、联系方式及地址。
六、评选方式及奖励办法
1.公司将邀请业内领导及相关专家对来稿逐一筛选、评定,并确定最终入选方案。
2.方案一经采用公司将给予应征者6000元人民币予以奖励;同时,获奖者将会获得由重庆市报废汽车(集团)有限公司颁发的荣誉证书。
3. 上述奖金金额指税前金额。获奖者应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纳税。
七、作品的知识产权
1. 入围及当选作品的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均归重庆市报废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所有。
2.凡提交的设计方案均应未曾公开发表。凡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的,均由应征者自行承担法律责任,与征集单位无关。
八、其他
重庆市报废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对本次征集活动的所有文件保留最终解释权。与本次征集活动有关的未尽事宜,均由重庆市报废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进一步制定相应规定或进行解释。
应征者参加应征,即视为无条件同意本启事所有条款。
热忱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六日 |